近期,工信部發布了《關于公布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名單的通告》,據了解,共有100家產業集群上榜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明確,“十四五”期間,將在全國范圍內認定200個左右集群,引導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級集群,此次公布100個產業集群意味著該項任務已完成近一半。
從集群的地域分布來看,在入選的100個集群中廣東、山東入選的數量最多,數量為7個,浙江省有6個,河北、上海、江蘇、安徽、江西、湖北、重慶、四川為5個。
從集群的產業分布來看,這100個入選的特色產業集群涵蓋了新能源、生物醫藥、現代裝備制造、新材料等眾多領域,如北京市昌平區生命科學產業集群、上海市松江區新能源電力裝備產業集群、浙江省東陽市磁性材料產業集群、深圳市南山區智能終端芯片設計產業集群等。
在公布集群名單的同時,工信部還對有關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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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集群
集群要做大做強主導產業,進一步暢通產業協作網絡,增強集群創新活力和產業鏈關鍵環節配套能力,著力培育優質中小企業,不斷推進集群數字化升級和綠色低碳轉型,持續深化開放合作,加快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務水平。
2
產業集群
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和實施本地區集群發展規劃和專項扶持政策,建立集群梯度培育體系,加大資源投入和政策供給,支持集群不斷提升創新、數字化、綠色化、開放合作和治理服務能力,增強專業化配套水平。
3
產業集群
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開展集群典型實踐案例和優秀集群品牌宣傳,加強集群發展跟蹤和評估,組織集群填報上一年度發展情況,于每年4月30日前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
4
產業集群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集群發展情況監督和考核,對已認定集群實行動態管理。
5
產業集群
集群認定有效期為2023年至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