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內容:
《實施方案》明確了整體目標:到2025年,減污降碳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協同增效原則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等生態環境重點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推動一批典型協同控制試點示范項目落地應用;減污降碳協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助力本市實現碳達峰目標;碳減排與空氣質量穩定改善協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
《實施方案》共提出五大方向具體舉措: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與碳減排協同增效、推動水環境和土壤污染治理與碳減排協同增效、推動農業和生態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利用生態環境源頭防控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在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與碳減排協同增效中,《實施方案》提出四方面內容。在能源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方面,包括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優化調整化石能源結構等。在工業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方面,一是優化產業空間布局,以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三大先導產業為引領,加快發展電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車、高端裝備、先進材料、時尚消費品六大重點產業;二是推進工業綠色升級,促進先進適用的工業低碳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推廣應用;三是全面促進清潔生產,推進化工、醫藥、集成電路等行業清潔生產全覆蓋;四是協同工藝過程減排,推動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與碳減排協同增效。還在交通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方面提出優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結構、加快道路交通能源結構轉型等舉措。在城鄉建設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方面,大力推廣綠色建造、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發展等舉措。
此外,《實施方案》在推動水環境和土壤污染治理與碳減排協同增效中,從“水環境治理領域協同控制、土壤污染治理領域協同控制”兩方面提出具體舉措。在推動農業和生態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中,提出“農業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生態建設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在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中,提出“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固體廢物資源循環利用、固體廢物無害化處置”。在利用生態環境源頭防控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中,提出“利用生態環境源頭防控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強生態環境準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