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我們觀察到第十版方案在監測預警方面增加了城市污水監測的有關要求,香港地區的做法對居民樓的污水進行監測,確定流行的區域。請問這兩者有什么區別?為什么我們采取監測城市污水的做法?
對此,國家疾控局監測預警司司長楊峰表示,對居民樓的污水進行新冠病毒監測,是可以更好地發揮對所在的居民樓監測預警的作用,香港通過社區污水監測,及時發現可能存在感染者的區域,再進一步追蹤發現陽性感染者,進而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主要是應用于疫情早期尚未出現大范圍流行的時候。
楊峰談到,在污水處理廠開展新冠病毒的監測,可以評估更大轄區范圍內人群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趨勢變化,適用于更長時間和更大范圍的監測。
談及在社區布設監測點和污水處理廠布設監測點二者的區別,楊峰介紹,兩者監測的目的各有側重。現階段,我國內地新冠病毒感染仍處于流行階段,所以我們在全國有條件的城市開展污水監測工作,來輔助評估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流行強度、變化趨勢等情況,為疫情研判和防控工作提供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