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是中華民族的生命河,是中華民族發展的重要支撐。2018年12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有關部門和沿江各級人民政府認真落實,長江水生態環境呈現持續向好的態勢。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家單位聯合印發《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明確了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大任務和保障措施,是指導推動“十四五”時期長江保護修復,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行動指南。
《行動方案》明確了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行動方案》圍繞長江流域江河湖庫保護與修復,明確了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保好水”,提出到2025年年底,長江流域總體水質保持優良,干流水質保持Ⅱ類。重要河湖生態用水得到有效保障。到2024年年底,長江經濟帶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完成定標立界。“除黑臭”,提出到2025年年底,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其中長江三角洲區域力爭提前一年完成。“控面源”,明確加大太湖等重點湖泊磷污染治理、藍藻水華防控,開展太湖等重點湖庫綜合治理和河湖水生植被恢復、氮磷通量監測等試點,著力突破面源污染防治瓶頸。提出到2025年年底,化肥農藥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強生態”,提出到2025年年底,水生態質量明顯提升;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數持續提升。要求建立健全水生態考核機制,推進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重點湖泊生態修復。“抓整治”,提出到2025年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解決管網混錯接問題,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長江經濟帶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明顯提升。基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防風險”,明確深入推進尾礦庫污染治理的任務安排。提出到2023年年底,長江干流岸線3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湖泊岸線1公里范圍內尾礦庫完成污染治理。2025年年底,長江經濟帶尾礦庫數量明顯減少。
在當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總體趨好的形勢下,《行動方案》不過于追求以水環境理化指標評價為主的優良水體比例,側重水生態質量改善。在攻堅任務上,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持續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工業園區污染治理專項行動、“三磷”行業整治專項行動、小水電清理整改等任務,著力鞏固“十三五”期間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工作成效。同時,在鞏固基礎上進一步“深入”。一是攻堅目標進一步拓展。首次增加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化肥農藥利用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農膜回收率等數量指標,并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目標充分銜接。二是攻堅領域進一步延伸,增加錳、涉鎘鉈銻等重金屬污染治理、塑料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水生態考核、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等內容。明確了太湖在內的重要湖泊磷污染、水華防控等治理要求。三是攻堅范圍進一步擴大,在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等長江經濟帶11省市的基礎上,增加長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區域所涉及的相關區域。
更加突出“三水統籌”,推進江河湖庫協同治理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系統觀念,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出發,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更加注重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行動方案》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以河湖為統領,統籌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推動長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協同保護與治理。在水環境方面,推動太湖-太浦河等跨界水體聯保共治;提出了分階段完成飲用水源地名錄和鄉鎮水源地定界立標、工業園區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提升、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尾礦庫污染治理等目標任務,明確要深入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磷污染治理、塑料和地下水污染治理等。在水生態方面,明確選擇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點湖泊和水庫等具有代表性的水體,開展水生態考核試點。推動國家重要江河湖庫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復,增強河流連通性。推進長江三角洲、太湖等重點區域生態修復、自然保護地建設等任務。在水資源方面,提出加強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紅線管理,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鞏固小水電清理整改成果;加強生態流量監督管理,保障河湖基本生態流量(水位)等任務。
太湖流域地處長江流域中下游,存在部分斷面水質達標不穩定,汛期污染強度高,旱季“藏污納垢”、雨季“零存整取”問題突出。部分水源地風險隱患始終存在。太湖等湖泊生態失衡尚未根本扭轉,不同時期太湖水位調控還需進一步加強研究。太湖東海局作為太湖流域生態環境監管機構,要發揮監督、指導、幫扶、協調作用,充分利用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長三角生態綠色發展一體化示范區平臺、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部級聯席會議機制、太湖流域跨省河湖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和太湖流域調度協調機制等,統籌協調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重大事項,督促地方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推進《行動方案》明確的任務和目標有效落實。一要持續推動水環境綜合治理。以發現問題、推動問題解決為總體思路,結合流域各地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實施監督及水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發現和推動解決工作機制,督促地方實施《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指導監督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協調推動太湖-太浦河等跨界水體聯保共治,指導各地扎實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業園區和城鎮生活水污染整治、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磷污染治理等重點任務。二要積極推進水生態考核試點。圍繞水生態監測指標開展太湖流域太湖、淀山湖等5個水體水生態考核監測評估,組織開展水生態考核指標監測評價結果異常情況復核研判及評價結果合理性驗證,科學評價水生態環境狀況。針對評價結果反映的水生態問題突出地區開展督導幫扶,督促地方扎實推進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生態修復等重點任務。三要加強水資源保障監管。加強生態流量(水位)保障監管工作。指導推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作為太湖調度協調組辦公室成員單位,積極參與太湖調度重大問題研究,協調推動太湖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更加突出“三個治污”,聚焦重點難點深入攻堅
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是習近平總書記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的明確要求。《行動方案》將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作為工作原則,要求遵循客觀規律,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學施策,加強全過程監管,提升長江保護修復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行動方案》推動全流域精細化分區管控,依法推進、依法保護,同時對湖庫生態系統失衡與水華暴發機理、汛期面源污染行政區域責任界定、城市初期雨水污染防治、開放水域水生植被恢復、流域面源污染防控等方面技術攻關作出安排。
太湖東海局要聚焦關鍵領域,準確把握《行動方案》提出的“三個治污”要求,持續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提升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水平,為深入推進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作出積極貢獻。一要錨定“精準治污”的關鍵。要圍繞問題、時間、區域、對象、措施“五個精準”要求,推動在若干關鍵問題上力爭實現突破。當前,太湖等重點湖泊藍藻水華暴發態勢尚未根本扭轉,氮磷濃度偏高,生態系統失衡,藍藻水華高發頻發。流域部分地區截污納管和雨污分流不徹底,農村污水直排,養殖池塘、農田退水管控不到位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湖泊問題日益凸顯,城鄉面源污染正上升為制約水環境持續改善的主要矛盾。要聚焦太湖上游地區等重點區域,加強生態環境問題核查,督促地方加強治理,減少入湖污染負荷。加強汛期水環境監管,推動地方開展汛期污染強度監測分析與應用。要強化督導幫扶,鼓勵地方先行先試,在太湖藍藻水華防控、水生植被恢復、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重點難點問題上深入攻堅。二要增強“依法治污”的保障。嚴格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要求。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深化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改革,監督指導各地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做好權限范圍內入河排污口審批和日常監督,推動建立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三要夯實“科學治污”的基礎。加快推進生態環境評估實驗室建設,全面提升流域水生態環境狀況的監測、調查、評價能力。圍繞氮磷污染削減、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太湖藍藻水華防控等方面加強基礎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為監管提供科學支撐。
長江是中華民族的生命河,是中華民族發展的重要支撐。2018年12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有關部門和沿江各級人民政府認真落實,長江水生態環境呈現持續向好的態勢。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家單位聯合印發《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明確了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大任務和保障措施,是指導推動“十四五”時期長江保護修復,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行動指南。
《行動方案》明確了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行動方案》圍繞長江流域江河湖庫保護與修復,明確了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保好水”,提出到2025年年底,長江流域總體水質保持優良,干流水質保持Ⅱ類。重要河湖生態用水得到有效保障。到2024年年底,長江經濟帶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完成定標立界。“除黑臭”,提出到2025年年底,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其中長江三角洲區域力爭提前一年完成。“控面源”,明確加大太湖等重點湖泊磷污染治理、藍藻水華防控,開展太湖等重點湖庫綜合治理和河湖水生植被恢復、氮磷通量監測等試點,著力突破面源污染防治瓶頸。提出到2025年年底,化肥農藥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強生態”,提出到2025年年底,水生態質量明顯提升;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數持續提升。要求建立健全水生態考核機制,推進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重點湖泊生態修復。“抓整治”,提出到2025年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解決管網混錯接問題,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長江經濟帶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明顯提升。基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防風險”,明確深入推進尾礦庫污染治理的任務安排。提出到2023年年底,長江干流岸線3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湖泊岸線1公里范圍內尾礦庫完成污染治理。2025年年底,長江經濟帶尾礦庫數量明顯減少。
在當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總體趨好的形勢下,《行動方案》不過于追求以水環境理化指標評價為主的優良水體比例,側重水生態質量改善。在攻堅任務上,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持續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工業園區污染治理專項行動、“三磷”行業整治專項行動、小水電清理整改等任務,著力鞏固“十三五”期間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工作成效。同時,在鞏固基礎上進一步“深入”。一是攻堅目標進一步拓展。首次增加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化肥農藥利用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農膜回收率等數量指標,并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目標充分銜接。二是攻堅領域進一步延伸,增加錳、涉鎘鉈銻等重金屬污染治理、塑料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水生態考核、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等內容。明確了太湖在內的重要湖泊磷污染、水華防控等治理要求。三是攻堅范圍進一步擴大,在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等長江經濟帶11省市的基礎上,增加長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區域所涉及的相關區域。
更加突出“三水統籌”,推進江河湖庫協同治理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系統觀念,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出發,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更加注重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行動方案》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以河湖為統領,統籌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推動長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協同保護與治理。在水環境方面,推動太湖-太浦河等跨界水體聯保共治;提出了分階段完成飲用水源地名錄和鄉鎮水源地定界立標、工業園區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提升、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尾礦庫污染治理等目標任務,明確要深入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磷污染治理、塑料和地下水污染治理等。在水生態方面,明確選擇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點湖泊和水庫等具有代表性的水體,開展水生態考核試點。推動國家重要江河湖庫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復,增強河流連通性。推進長江三角洲、太湖等重點區域生態修復、自然保護地建設等任務。在水資源方面,提出加強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紅線管理,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鞏固小水電清理整改成果;加強生態流量監督管理,保障河湖基本生態流量(水位)等任務。
太湖流域地處長江流域中下游,存在部分斷面水質達標不穩定,汛期污染強度高,旱季“藏污納垢”、雨季“零存整取”問題突出。部分水源地風險隱患始終存在。太湖等湖泊生態失衡尚未根本扭轉,不同時期太湖水位調控還需進一步加強研究。太湖東海局作為太湖流域生態環境監管機構,要發揮監督、指導、幫扶、協調作用,充分利用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長三角生態綠色發展一體化示范區平臺、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部級聯席會議機制、太湖流域跨省河湖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和太湖流域調度協調機制等,統籌協調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重大事項,督促地方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推進《行動方案》明確的任務和目標有效落實。一要持續推動水環境綜合治理。以發現問題、推動問題解決為總體思路,結合流域各地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實施監督及水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發現和推動解決工作機制,督促地方實施《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指導監督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協調推動太湖-太浦河等跨界水體聯保共治,指導各地扎實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業園區和城鎮生活水污染整治、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磷污染治理等重點任務。二要積極推進水生態考核試點。圍繞水生態監測指標開展太湖流域太湖、淀山湖等5個水體水生態考核監測評估,組織開展水生態考核指標監測評價結果異常情況復核研判及評價結果合理性驗證,科學評價水生態環境狀況。針對評價結果反映的水生態問題突出地區開展督導幫扶,督促地方扎實推進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生態修復等重點任務。三要加強水資源保障監管。加強生態流量(水位)保障監管工作。指導推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作為太湖調度協調組辦公室成員單位,積極參與太湖調度重大問題研究,協調推動太湖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更加突出“三個治污”,聚焦重點難點深入攻堅
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是習近平總書記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的明確要求。《行動方案》將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作為工作原則,要求遵循客觀規律,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學施策,加強全過程監管,提升長江保護修復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行動方案》推動全流域精細化分區管控,依法推進、依法保護,同時對湖庫生態系統失衡與水華暴發機理、汛期面源污染行政區域責任界定、城市初期雨水污染防治、開放水域水生植被恢復、流域面源污染防控等方面技術攻關作出安排。
太湖東海局要聚焦關鍵領域,準確把握《行動方案》提出的“三個治污”要求,持續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提升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水平,為深入推進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作出積極貢獻。一要錨定“精準治污”的關鍵。要圍繞問題、時間、區域、對象、措施“五個精準”要求,推動在若干關鍵問題上力爭實現突破。當前,太湖等重點湖泊藍藻水華暴發態勢尚未根本扭轉,氮磷濃度偏高,生態系統失衡,藍藻水華高發頻發。流域部分地區截污納管和雨污分流不徹底,農村污水直排,養殖池塘、農田退水管控不到位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湖泊問題日益凸顯,城鄉面源污染正上升為制約水環境持續改善的主要矛盾。要聚焦太湖上游地區等重點區域,加強生態環境問題核查,督促地方加強治理,減少入湖污染負荷。加強汛期水環境監管,推動地方開展汛期污染強度監測分析與應用。要強化督導幫扶,鼓勵地方先行先試,在太湖藍藻水華防控、水生植被恢復、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重點難點問題上深入攻堅。二要增強“依法治污”的保障。嚴格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要求。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深化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改革,監督指導各地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做好權限范圍內入河排污口審批和日常監督,推動建立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三要夯實“科學治污”的基礎。加快推進生態環境評估實驗室建設,全面提升流域水生態環境狀況的監測、調查、評價能力。圍繞氮磷污染削減、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太湖藍藻水華防控等方面加強基礎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為監管提供科學支撐。
長江是中華民族的生命河,是中華民族發展的重要支撐。2018年12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有關部門和沿江各級人民政府認真落實,長江水生態環境呈現持續向好的態勢。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家單位聯合印發《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明確了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大任務和保障措施,是指導推動“十四五”時期長江保護修復,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行動指南。
《行動方案》明確了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行動方案》圍繞長江流域江河湖庫保護與修復,明確了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保好水”,提出到2025年年底,長江流域總體水質保持優良,干流水質保持Ⅱ類。重要河湖生態用水得到有效保障。到2024年年底,長江經濟帶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完成定標立界。“除黑臭”,提出到2025年年底,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其中長江三角洲區域力爭提前一年完成。“控面源”,明確加大太湖等重點湖泊磷污染治理、藍藻水華防控,開展太湖等重點湖庫綜合治理和河湖水生植被恢復、氮磷通量監測等試點,著力突破面源污染防治瓶頸。提出到2025年年底,化肥農藥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強生態”,提出到2025年年底,水生態質量明顯提升;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數持續提升。要求建立健全水生態考核機制,推進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重點湖泊生態修復。“抓整治”,提出到2025年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解決管網混錯接問題,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長江經濟帶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明顯提升。基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防風險”,明確深入推進尾礦庫污染治理的任務安排。提出到2023年年底,長江干流岸線3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湖泊岸線1公里范圍內尾礦庫完成污染治理。2025年年底,長江經濟帶尾礦庫數量明顯減少。
在當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總體趨好的形勢下,《行動方案》不過于追求以水環境理化指標評價為主的優良水體比例,側重水生態質量改善。在攻堅任務上,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持續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工業園區污染治理專項行動、“三磷”行業整治專項行動、小水電清理整改等任務,著力鞏固“十三五”期間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工作成效。同時,在鞏固基礎上進一步“深入”。一是攻堅目標進一步拓展。首次增加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化肥農藥利用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農膜回收率等數量指標,并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目標充分銜接。二是攻堅領域進一步延伸,增加錳、涉鎘鉈銻等重金屬污染治理、塑料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水生態考核、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等內容。明確了太湖在內的重要湖泊磷污染、水華防控等治理要求。三是攻堅范圍進一步擴大,在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等長江經濟帶11省市的基礎上,增加長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區域所涉及的相關區域。
更加突出“三水統籌”,推進江河湖庫協同治理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系統觀念,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出發,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更加注重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行動方案》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以河湖為統領,統籌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推動長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協同保護與治理。在水環境方面,推動太湖-太浦河等跨界水體聯保共治;提出了分階段完成飲用水源地名錄和鄉鎮水源地定界立標、工業園區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提升、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尾礦庫污染治理等目標任務,明確要深入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磷污染治理、塑料和地下水污染治理等。在水生態方面,明確選擇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點湖泊和水庫等具有代表性的水體,開展水生態考核試點。推動國家重要江河湖庫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復,增強河流連通性。推進長江三角洲、太湖等重點區域生態修復、自然保護地建設等任務。在水資源方面,提出加強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紅線管理,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鞏固小水電清理整改成果;加強生態流量監督管理,保障河湖基本生態流量(水位)等任務。
太湖流域地處長江流域中下游,存在部分斷面水質達標不穩定,汛期污染強度高,旱季“藏污納垢”、雨季“零存整取”問題突出。部分水源地風險隱患始終存在。太湖等湖泊生態失衡尚未根本扭轉,不同時期太湖水位調控還需進一步加強研究。太湖東海局作為太湖流域生態環境監管機構,要發揮監督、指導、幫扶、協調作用,充分利用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長三角生態綠色發展一體化示范區平臺、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部級聯席會議機制、太湖流域跨省河湖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和太湖流域調度協調機制等,統籌協調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重大事項,督促地方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推進《行動方案》明確的任務和目標有效落實。一要持續推動水環境綜合治理。以發現問題、推動問題解決為總體思路,結合流域各地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實施監督及水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發現和推動解決工作機制,督促地方實施《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指導監督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協調推動太湖-太浦河等跨界水體聯保共治,指導各地扎實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業園區和城鎮生活水污染整治、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磷污染治理等重點任務。二要積極推進水生態考核試點。圍繞水生態監測指標開展太湖流域太湖、淀山湖等5個水體水生態考核監測評估,組織開展水生態考核指標監測評價結果異常情況復核研判及評價結果合理性驗證,科學評價水生態環境狀況。針對評價結果反映的水生態問題突出地區開展督導幫扶,督促地方扎實推進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生態修復等重點任務。三要加強水資源保障監管。加強生態流量(水位)保障監管工作。指導推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作為太湖調度協調組辦公室成員單位,積極參與太湖調度重大問題研究,協調推動太湖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更加突出“三個治污”,聚焦重點難點深入攻堅
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是習近平總書記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的明確要求。《行動方案》將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作為工作原則,要求遵循客觀規律,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學施策,加強全過程監管,提升長江保護修復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行動方案》推動全流域精細化分區管控,依法推進、依法保護,同時對湖庫生態系統失衡與水華暴發機理、汛期面源污染行政區域責任界定、城市初期雨水污染防治、開放水域水生植被恢復、流域面源污染防控等方面技術攻關作出安排。
太湖東海局要聚焦關鍵領域,準確把握《行動方案》提出的“三個治污”要求,持續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提升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水平,為深入推進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作出積極貢獻。一要錨定“精準治污”的關鍵。要圍繞問題、時間、區域、對象、措施“五個精準”要求,推動在若干關鍵問題上力爭實現突破。當前,太湖等重點湖泊藍藻水華暴發態勢尚未根本扭轉,氮磷濃度偏高,生態系統失衡,藍藻水華高發頻發。流域部分地區截污納管和雨污分流不徹底,農村污水直排,養殖池塘、農田退水管控不到位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湖泊問題日益凸顯,城鄉面源污染正上升為制約水環境持續改善的主要矛盾。要聚焦太湖上游地區等重點區域,加強生態環境問題核查,督促地方加強治理,減少入湖污染負荷。加強汛期水環境監管,推動地方開展汛期污染強度監測分析與應用。要強化督導幫扶,鼓勵地方先行先試,在太湖藍藻水華防控、水生植被恢復、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重點難點問題上深入攻堅。二要增強“依法治污”的保障。嚴格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要求。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深化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改革,監督指導各地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做好權限范圍內入河排污口審批和日常監督,推動建立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三要夯實“科學治污”的基礎。加快推進生態環境評估實驗室建設,全面提升流域水生態環境狀況的監測、調查、評價能力。圍繞氮磷污染削減、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太湖藍藻水華防控等方面加強基礎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為監管提供科學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