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機動車(含汽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摩托車等)四項污染物排放總量為1557.7萬噸。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排放量分別為768.3萬噸、200.4萬噸、582.1萬噸、6.9萬噸。汽車是污染物排放總量的主要貢獻者,其排放的CO、HC、NOx和PM占比超過90%。其中,柴油車NOx排放量超過汽車排放總量的80%,PM超過90%;汽油車CO超過汽車排放總量的80%,HC超過70%。
此外,非道路移動源排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也不容忽視。非道路移動源排放二氧化硫(SO2)、HC、NOx、PM分別為16.8萬噸、42.9萬噸、478.9萬噸、23.4萬噸;NOx排放量接近于機動車。其中,工程機械、農業機械、船舶、鐵路內燃機車、飛機排放的NOx分別占非道路移動源排放總量的30.0%、34.9%、30.9%、2.8%、1.4%。
2021年,各地統籌開展“車-油-路-企”行動,在推進運輸結構調整、提升新生產機動車污染治理水平、規范在用機動車排放檢驗、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環保監管、推進車用油品質量提升、建立完善移動源污染治理體系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指導各地提升移動源環境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空氣質量,不斷增強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