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體中的有機物主要來源于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的排放以及動植物腐爛分解后隨降雨流入水體。
化學需氧量的控制措施
一 是控制源頭,禁止將廢棄化學試劑、廢油、有機廢液、高濃度有機廢水等污染物排入城鎮排水系統。二是提高城鎮生活污水的集中處理率,將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到污 水管道,匯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或回用,杜絕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庫等環境水體的現象。三是控制工業排放,尤其是化工、制藥、 紡織、食品加工等行業,要在廢水排放穩定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處理和回用,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四是控制農村和農業污染,防止養殖廢水、肥料、農藥 等有機物流入水體。
化學需氧量的危害
化學需氧量 越高,表明水體中還原性物質(如有機物)含量越高,而還原性物質可降低水體中溶解氧的含量,導致水生生物缺氧以至死亡,水質腐敗變臭。另外,苯、苯酚等有 機物還具有較強的毒性,會對水生生物和人體造成直接傷害。因此,我國將化學需氧量作為重點控制的水污染物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