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等十部委印發的《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中,明確了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的發展目標、重要任務和重點工程,標志著污水資源化利用上升為國家行動計劃。202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印發的《“十四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中,強調了健全節水標準體系、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此次發布的五項國家標準,標準技術水平與國際標準接軌,填補了國內污水資源化領域標準空白,將為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發展和節水型社會建設提供重要標準依據,對于加強再生水分級管理,引導污水再生處理技術開發與優化進步,促進再生水行業快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發布的五項污水資源化領域國家標準包括三項水回用導則、一項水系統集成優化指南和一項礦井水利用導則。
《水回用導則》系列標準規定了以城鎮污水為水源的再生水的分級,再生水廠水質管理的目標、措施、檢測監控與報告及制度,以及污水再生處理技術與工藝評價的評價指標體系、評價程序與要求,從再生水分級、水質管理和技術工藝評價等方面為再生水行業開展項目規劃、設計、運營、評價和管理等工作提供專業指導意見和規范。
《工業企業水系統集成優化技術指南》提供了鋼鐵、石油煉制、造紙、酒精、粘膠纖維和化纖長絲織造等行業企業水系統集成優化現狀調查、集成優化以及效果評估的具體實施指南。
《礦井水綜合利用技術導則》規定了礦井水作為工業用水、雜用水、生態環境用水、農田灌溉用水、生活飲用水等的技術要求,有效指導礦井水的綜合利用。上述標準的發布實施將為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和節水工作發揮重要支撐和引導作用。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將組織做好本批污水資源化領域相關標準的宣貫和實施,加強非常規水利用的普及推廣工作,充分發揮上述標準的行業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