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臨朐榮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出水指標超標情況的調查報告
一、基本情況:
臨朐縣榮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位于臨朐縣東城街道安家林村北50米處, 其主營業務為污水處理項目,污水主要來源為東城街道企業廢水。該企業執行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排放標準:氨氮為5mg/L。近期我局接到“綠色江南”環保公益組織舉報,“山東省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信息公開平臺上顯示,臨朐榮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總排口氨氮排放數據間歇性超標排放。”
二、超標原因:
4月17日,榮懷污水處理廠向我局執法人員反映有不明有毒廢水進入,進水水質超標嚴重,生化系統遭受沖擊,活性污泥出現死亡現象。我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榮懷污水處理廠,要求榮懷污水處理廠將不明有毒廢水引入事故池,并采取應急措施進行處理。同時我局執法人員聯合污水處理廠工作人員對上游管道檢查井進行排查,并取樣檢測。
榮懷污水處理廠將超標廢水截留至事故池暫存;采取對生化系統投加乙酸鈉,提高污泥活性,補充活性污泥;提高回流量,加大曝氣量等措施,使榮懷污水處理廠生化系統盡快恢復,逐步使排入事故池的受影響廢水得到有效處理。
三、處理情況
榮懷污水處理廠發現不明有毒廢水進入后及時上報縣環保局并積極采取應急措施進行處理,但生化系統仍受到嚴重沖擊,生化系統恢復需要時間,且事故池內的不明有毒廢水需要處理,處理過程也會造成出水水質不穩定。
鑒于此情況,我局決定不予處罰。但要求榮懷污水處理廠繼續積極恢復生化系統,使暫存事故池的有毒廢水盡快處理完畢,盡最大努力保證出水達標;同時,我局將加大對排污企業的排查和管網的巡查,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最后,再次向熱心環保,熱心公眾利益的人們,真誠祝福致敬!!
臨朐縣環境保護局
2019年5月15日
目前污水處理屬權及監督權分散,對于污水處理廠及污水管網屬于住建局管轄,環保局只負責監督作用,對于進水超標問題,理應由住建局負責,但是管網偷排的問題又屬于環保局,所以,我們對于污水超標問題的反饋,得到的往往是住建局與環保局的互相推諉!
進水水質超標,污水處理廠既不能停止進水,又不能走跨線,還不能不達標!目前對于進水超標的行政復議和法院判決基本上沒有撤銷的,法律法規的缺失,責任不清導致的管理部門互相推諉,使污水運營已經成為環保行業風險最大的職業,也希望生態環境部盡快發布相應的法律法規來把責任理清,不能讓一線的污水技術人員在為祖國的綠水青山奮斗的同時,還順帶背鍋!
生態環境部在今年2月份的新聞發布會上,對于污水處理廠因為出水超標被處罰后喊冤的問題,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張波司長回復:第一;污水處理廠要保證出水達標,是法律要求的。第二;政府部門要維護和保障污水處理廠的權利,一旦PPP合同上規定了納管標準,監管部門就要按照標準去監管相應的工業企業。企業自己也要監管濃度,并且對自己的技術進行監管。如果發現了問題及時報告政府部門。如果報告了,并且有事實依據,有關監管部門不處理、不作為,污水處理廠可以起訴。這就體現了各方的責任,就會減少未來可能產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