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環境質量
4月,全省14個市州所在城市環境空氣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4.0%,與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優良天數比例下降5.0個百分點。其中,下降幅度較大的有長沙市、常德市、湘潭市、衡陽市、岳陽市和郴州市,張家界市、湘西州優良天數比例均為100%。
空氣質量監測的六項污染物指標中,有5項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1%;全省PM10平均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SO2濃度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1%;O3濃度為1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8%; NO2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0%。CO濃度為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
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從好到差依次為:張家界市、湘西州、郴州市、永州市、常德市、懷化市、益陽市、邵陽市、岳陽市、衡陽市、婁底市、湘潭市、株洲市、長沙市。
4月,長株潭區域3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1.1%,同比下降7.8個百分點。
水環境質量
4月,全省地表水水質總體為優。345個水質監測評價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合計329個,占95.4%;Ⅳ類水質斷面14個,占4.0%;Ⅴ類水質斷面1個,占0.3%;劣Ⅴ類水質斷面1個,占0.3%。與上年同期相比,Ⅰ~Ⅲ類水質比例減少1.4個百分點,Ⅳ類水質比例增加1.4個百分點。其中,湘、資、沅、澧四水流域水質均為優。
全省31個在用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中,監測結果為全部達標,水源達標率100%。
60個“水十條”國家考核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55個,占91.7%,無劣Ⅴ類水質斷面。11個洞庭湖湖體斷面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營養狀態為中營養。其中,岳陽湖區、常德湖區和益陽湖區均為Ⅳ類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