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標準
【1】《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5號)2022年1月1日正式失效。
本文件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并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危險廢物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2】《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7號)以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垃圾填埋沼氣發電列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16〕131號)自2022年1月1日起廢止。
【3】《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自2022年2月8日廢止。
本文件的替代文件《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已自2021年11月26日公開,2022年2月8日起正式施行。
【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09)廢止。
新文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21)已自2022年7月1日施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廢止。
新的替代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同日施行。
【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 19-2011)廢止。
新文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 19-2022)已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7】《環境保護檔案著錄細則》(HJ/T9-95)廢止。
2022年3月15日起,新文件《生態環境檔案著錄細則》(HJ9-2022)替代實施。
【8】《尾礦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已于2022年3月15日由生態環境部2022年第二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防治尾礦污染環境管理規定》(國家環境保護局令第11號)同時廢止。
【9】《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 364-2007)自2022年5月31日起廢止。替代文件《廢塑料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364—2022)同日施行。
【10】《中國檔案分類法 環境保護檔案分類表》(HJ/T 7-94)、《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范 科學研究》(HJ/T 8.1-94)廢止。
替代標準《生態環境檔案分類表》(HJ 7-2022)、《生態環境檔案管理規范 科學研究》(HJ 8.1-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
【11】國家能源局于2022年5月公布的《決定廢止的部分規范性文件目錄(共6件)》,對以下涉及光伏、風電、水電的6項文件實行廢止決定。
各地政策、標準
【12】因技術參數存在謬誤,廣東省塑料工業協會廢止團標《給水用112級聚乙烯管材》(T/GDPIA 41—2022)。
經調整修改,《給水用112級聚乙烯管材》(T/GDPIA 42—2022)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3】經三地市場監管部門及生態環境部門協商一致,河北于2022年4月宣布廢止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DB13/ 3005-2017)。
【14】因內容存在謬誤,寧夏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批準廢止《日光溫室大球蓋菇生產技術規程》(T/NSFST 003—2022)、《羊肚菌日光溫室安全生產技術規程》(T/NSFST 004—2022)兩項標準,并發布《日光溫室大球蓋菇生產技術規程》(T/NSFST 009—2022)、《羊肚菌日光溫室安全生產技術規程》(T/NSFST 010—2022)。
【15】重慶地方標準《污染場地治理修復環境監理技術導則》(DB50/T 722—2016)廢止。
相關部門明確,該文件廢止為取消無法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穩住經濟大盤。
同時《污染地塊治理修復驗收評估技術導則(DB 50/T 724—2016)》和其他污染地塊治理修復工作文件中關于環境監理的條款、規定、要求也不再執行。
【16】《廣東省危險廢物處置收費管理辦法》自2022年11月廢止。
【17】《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行業參考價》自12月廢止